DB32/T 2675-2014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4-05-20 实施时间:2014-06-20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公共就业培训的机构,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二、基本要求
1.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培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
3.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确保培训质量和学员权益。
4.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保证培训质量和学员权益。
5.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内容
1.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课程和服务。
2.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和服务。
3.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和学习资源,满足学员的不同学习需求。
4.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学员顺利就业。

四、服务质量
1.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培训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学员学有所得。
2.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学员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需求,改进培训方案和服务。
3.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和意见,保障学员权益。

五、学员权益保障
1.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公正权、安全权等权益。
2.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学员的个人信息。
3.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学员的知识产权。

六、安全管理
1.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场所、设备和教材的安全。
2.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培训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0967-2014 培训机构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