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1691.3-2014
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 学校、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4-10-31 实施时间:2014-12-31


一、安全管理
1.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二、安全技术防范
1.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
2.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门、防盗窗、防火门等。
3. 学校、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三、安全应急预案
1. 学校、幼儿园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准备工作。
2. 学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幼儿园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