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一种谈判方式,旨在通过谈判达成最终的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供应商的创新和竞争力。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采购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中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不得歧视任何供应商。
2.公正原则。采购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中公正评价所有供应商的方案和报价,不得偏袒任何供应商。
3.公开原则。采购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中公开所有与采购有关的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泄露任何信息。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采购人应当制定竞争性谈判的方案和规则,并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
2.谈判阶段。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就方案和报价进行讨论和修改,直至达成最终的采购合同。
3.评审阶段。采购人应当对所有供应商的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谈判方案应当明确谈判的目的、范围、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基本信息。
2.谈判规则应当明确谈判的程序、要求、注意事项和评审标准等基本信息。
3.谈判记录应当详细记录谈判的过程、结果和意见等基本信息。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购人应当在谈判前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和供应商的实力,制定合理的谈判方案和规则。
2.采购人应当在谈判中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遵守谈判规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谈判的正常进行。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GB/T 22240-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
GB/T 22241-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
GB/T 22242-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管理办法
GB/T 22243-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