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2864-2016
铸钢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01-15 实施时间:2016-03-15


铸钢件是指用铸造方法制造的钢铁制品,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铸钢件生产过程中,能耗是一个重要的成本因素,也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促进铸钢件生产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DB32/ 2864-2016标准制定了铸钢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铸钢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工业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对能源消耗进行计量、监测和分析。同时,铸钢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计算可比单位综合能耗,并将其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指标。

铸钢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是指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总量。该标准规定了铸钢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包括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产品产量的计算、能源消耗量和产品产量的折算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铸钢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限额,即铸钢件生产企业应当控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在限额范围内,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铸钢件生产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也为政府部门监管铸钢件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推动铸钢件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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