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2866-2016
聚氨酯(PU)合成革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01-15 实施时间:2016-03-15
聚氨酯合成革是一种新型的合成材料,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稳定性,广泛应用于家具、汽车、鞋类等领域。然而,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控制聚氨酯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聚氨酯合成革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合成革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不超过1.2×10^4MJ/t。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聚氨酯合成革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能源消耗量的计算
能源消耗量包括原材料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两部分。其中,原材料消耗量包括聚氨酯原材料、填充料、助剂等的消耗量;能源消耗量包括电力、燃气、蒸汽等的消耗量。
2. 能源消耗量的换算
将原材料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换算为标准煤当量,即可得到单位产品的能耗量。其中,标准煤当量的计算方法为:标准煤当量=能源消耗量/标准煤热值。
3. 能耗限额的计算
将单位产品的能耗量与能耗限额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能耗限额的计算结果。如果单位产品的能耗量小于等于能耗限额,则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聚氨酯合成革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促进聚氨酯合成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GB/T 2918-1998 聚氨酯合成革
2. GB/T 17657-2013 工业用气体计量
3. GB/T 19592-2004 能源计量用热量计
4. GB/T 25120-2010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5. GB/T 27922-2011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