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是指为病员(养老)提供日常生活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洗漱、康复锻炼、心理疏导等服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提供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1.基本要求
1.1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病员(养老)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病员(养老)的合法权益。
1.2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1.3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根据病员(养老)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1.4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及时。
2.服务内容
2.1 饮食服务:根据病员(养老)的身体状况和营养需求,提供合理的膳食,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2.2 起居服务:协助病员(养老)完成起床、洗漱、穿衣、整理床铺等日常起居活动。
2.3 康复锻炼服务:根据病员(养老)的身体状况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锻炼方案,协助病员(养老)进行康复锻炼。
2.4 心理疏导服务:关注病员(养老)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缓解病员(养老)的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
2.5 其他服务:根据病员(养老)的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生活护理服务。
3.服务流程
3.1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按照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进行,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有专门的服务人员负责,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3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建立服务记录,记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以便于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控。
4.服务质量控制
4.1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控。
4.2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病员(养老)的投诉和意见。
4.3 病员(养老)生活护理服务应当建立服务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应对服务风险。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0-2013 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医疗机构服务流程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GB/T 29493-2013 医疗机构服务投诉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