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917-2016
市域重大危险源公共安全规划编制导则
发布时间:2016-03-10 实施时间:2016-04-10
市域重大危险源公共安全规划编制导则是为了规范市域重大危险源公共安全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公共安全,防范和减轻重大危险源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基本原则等。
2. 规划编制的程序:包括规划编制的程序、编制的主体、编制的依据等。
3. 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规划的基本要素、规划的编制原则、规划的编制方法等。
4. 规划实施:包括规划实施的程序、实施的主体、实施的依据等。
5. 规划监督和评估:包括规划监督和评估的程序、监督和评估的主体、监督和评估的依据等。
该标准适用于市域重大危险源公共安全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市域重大危险源公共安全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和评估等。
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市域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公共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9624-2019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GB/T 19625-2019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指南
GB/T 19626-2019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GB/T 19627-2019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南
GB/T 19628-2019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演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