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二、术语和定义
2.1 生活垃圾
指人类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品残渣、果皮、蔬菜叶、纸张、塑料袋、瓶罐、废旧衣物、家具等。
2.2 收运设施
指农村(村庄)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袋、垃圾车、垃圾站等。
2.3 垃圾桶
指用于存放生活垃圾的容器,包括塑料桶、铁桶、木桶等。
2.4 垃圾袋
指用于装载生活垃圾的塑料袋。
2.5 垃圾车
指用于收运生活垃圾的车辆,包括小型垃圾车、中型垃圾车、大型垃圾车等。
2.6 垃圾站
指用于存放、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包括固定垃圾站、移动垃圾站等。
三、管理要求
3.1 垃圾桶的设置
(1)垃圾桶应当设置在村庄主要道路两侧,方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
(2)垃圾桶应当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3)垃圾桶应当分类设置,便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3.2 垃圾袋的使用
(1)居民应当使用规格统一的垃圾袋,避免使用过小或过大的垃圾袋。
(2)垃圾袋应当扎紧口,避免垃圾洒落。
(3)垃圾袋应当分类投放,便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3.3 垃圾车的运输
(1)垃圾车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在村庄内乱停乱放。
(2)垃圾车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3)垃圾车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避免混合收集。
3.4 垃圾站的管理
(1)垃圾站应当设置在村庄外围,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2)垃圾站应当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3)垃圾站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避免混合收集。
四、维护要求
4.1 垃圾桶的维护
(1)垃圾桶应当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2)垃圾桶应当定期更换,避免老化损坏。
4.2 垃圾袋的维护
(1)垃圾袋应当定期更换,避免老化损坏。
(2)垃圾袋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发霉。
4.3 垃圾车的维护
(1)垃圾车应当定期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垃圾车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3)垃圾车应当定期检查,避免发生故障。
4.4 垃圾站的维护
(1)垃圾站应当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2)垃圾站应当定期检查,避免设施老化损坏。
(3)垃圾站应当定期消毒,保证环境卫生。
五、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车辆
GB/T 18922-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GB/T 18923-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GB/T 18924-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工作规范
GB/T 18925-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