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952-2016
区域用海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6-05-20 实施时间:2016-06-2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必须对海域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区域用海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技术而制定的。

一、基本要求
1.监测应覆盖区域用海海域的全部或部分范围;
2.监测应具有连续性、实时性和准确性;
3.监测应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
4.监测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
5.监测应具有数据共享和交换的能力。

二、监测内容
1.海洋环境监测:包括海水质量、海洋生态、海洋气象、海洋地质等;
2.海洋资源监测:包括渔业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等;
3.海洋利用监测:包括航道、港口、海上风电、海上油气等;
4.海洋安全监测: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海上环境安全、海上安全生产等。

三、监测方法
1.现场监测:包括采样、观测、测量等;
2.遥感监测:包括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
3.数值模拟:包括海洋数值模拟、气象数值模拟等;
4.信息采集:包括海洋信息采集、气象信息采集等。

四、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
1.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
2.数据分析:包括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
3.数据应用:包括数据可视化、数据共享、数据交换等。

五、监测报告编制
1.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
2.监测报告应具有可读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3.监测报告应及时编制和发布。

相关标准:
1. GB/T 12763.1-2007 海洋环境监测 第1部分:海水质量监测
2. GB/T 12763.2-2007 海洋环境监测 第2部分:海洋生态监测
3. GB/T 12763.3-2007 海洋环境监测 第3部分:海洋气象监测
4. GB/T 12763.4-2007 海洋环境监测 第4部分:海洋地质监测
5. GB/T 12763.5-2007 海洋环境监测 第5部分:海洋生物资源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