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982-2016
政务服务 大厅综合绩效考核规范
发布时间:2016-09-20 实施时间:2016-11-20


政务服务大厅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众满意度,因此,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综合绩效进行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考核内容包括: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创新等方面。其中,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服务效率包括服务等候时间、服务办理时间、服务效率等;服务态度包括服务人员的礼貌、热情、耐心、专业等;服务环境包括服务场所的整洁、舒适、安全等;服务创新包括服务方式的创新、服务手段的创新、服务理念的创新等。

考核方法包括:定期抽样调查、现场检查、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评估等。其中,客户满意度调查是考核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当采用科学、客观、公正的方法进行,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考核指标包括:服务质量指标、服务效率指标、服务态度指标、服务环境指标、服务创新指标等。考核指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比性、可衡量性、可反映实际情况等特点,同时应当根据政务服务大厅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考核结果处理包括: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加强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政务服务大厅和服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政务服务大厅和服务人员进行批评和惩处。

相关标准
- GB/T 27922-2011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27923-2011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效率评价指南
- GB/T 27924-2011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态度评价指南
- GB/T 27925-2011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环境评价指南
- GB/T 27926-2011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创新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