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121-2016
罗氏沼虾与河蟹混养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6-09-20 实施时间:2016-11-20


罗氏沼虾与河蟹混养是一种新型的养殖模式,具有节约投资、提高养殖效益、减少环境污染等优点。为了规范混养产业的发展,保障混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本技术规程。

1.技术要求
1.1 养殖场地
罗氏沼虾与河蟹混养应选择水质清洁、水流畅通、水深适宜、水温适宜的场地进行养殖。养殖场地应远离工业废水排放口、化肥农药使用区、养殖污染区等污染源。

1.2 养殖设施
养殖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养殖环境的卫生、安全和舒适性。养殖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通风。

1.3 养殖管理
养殖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水质、饲料、疫病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治疾病。养殖过程中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料等。

2.检测方法
2.1 罗氏沼虾和河蟹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测项目包括外观、生长情况、疾病情况等。

2.2 养殖水质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等。

2.3 养殖饲料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测项目包括营养成分、添加剂等。

3.管理措施
3.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确保养殖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3.2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3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为后期的管理和评估提供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2000-20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296-201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GB/T 20300-2006 水产养殖环境质量标准
GB/T 20301-2006 水产养殖设施规范
GB/T 20302-2006 水产养殖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