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产进行的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需要,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政府采购中,有时因为特殊原因只能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这就是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中的一种特殊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2.因为技术保密、专利权或其他合法原因,只能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
3.紧急情况下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无法通过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采购需求确认:政府采购机构应当确认采购需求,并且确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
2.供应商选择:政府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谈判确定: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
4.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公平地选择供应商,不得歧视任何供应商;
2.公正原则: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公正地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
3.公开原则: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采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具体要求;
2.采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3.交货时间和地点;
4.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
GB/T 22240-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GB/T 22241-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标准
GB/T 22242-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管理标准
GB/T 22243-200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