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245-2017
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7-05-05 实施时间:2017-06-05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为了规范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DB32/T 3245-2017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
2.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3.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服务流程;
4.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5.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
该标准要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同时,该标准还要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高效、公正、透明。
相关标准
GB/T 27981-201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82-201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流程规范
GB/T 27983-201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规范
GB/T 27984-201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标准
GB/T 27985-201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监督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