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247-2017
司法所建设导则
发布时间:2017-05-05 实施时间:2017-06-05


司法所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和司法服务水平。为了规范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司法所的正常运转,制定了DB32/T 3247-2017 司法所建设导则。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司法所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明确司法所的基本职能和任务,包括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等。

2. 司法所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司法所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包括司法所的领导机构、业务机构和职能部门,以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编制标准。

3. 司法所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规定司法所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包括司法所的场地、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4. 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司法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5. 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评估:规定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评估标准和方法,包括对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司法所的正常运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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