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18-2017
儿童收养家庭评估规范
发布时间:2017-09-25 实施时间:2017-10-25


儿童收养是一项涉及儿童权益的重要工作,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需要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本标准旨在规范儿童收养家庭评估的程序和内容,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为儿童的安置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评估基本要求
1.评估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2.评估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评估对象应为拟收养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
3.评估应以家庭为中心,注重家庭的整体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体情况。
4.评估应以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不得有歧视性。

二、评估程序
1.申请评估:拟收养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向当地收养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收养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3.评估准备:收养机构与拟收养家庭联系,安排评估时间和地点,并告知评估内容和要求。
4.评估实施:评估人员对拟收养家庭进行面谈、观察、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了解家庭成员的个体情况和家庭整体情况。
5.评估报告: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论和建议。
6.评估反馈:收养机构将评估报告反馈给拟收养家庭,告知评估结果和建议。

三、评估内容
1.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房、家庭经济状况等。
2.家庭关系: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成员对收养儿童的态度等。
3.个体情况:包括拟收养父母或监护人的个人情况、教育背景、职业状况等。
4.心理健康:包括拟收养父母或监护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应对能力等。
5.收养意愿:包括拟收养父母或监护人的收养意愿、收养动机等。

四、评估方法
1.面谈法:评估人员与拟收养家庭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家庭情况和个体情况。
2.观察法:评估人员通过观察家庭成员的行为、言语、情绪等,了解家庭关系和个体情况。
3.测试法:评估人员通过心理测试、智力测试等方式,了解拟收养父母或监护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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