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35-2017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01 实施时间:2018-01-01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是指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工作中,通过协调、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完成社会治理任务的工作模式。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提高社会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为了规范社会治理联勤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社会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标准对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组织管理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应当建立统一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协调合作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应当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资源共享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应当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应当共享信息、技术、设备、人员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治理工作的成本。
四、实施监督
社会治理联勤工作应当建立实施监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社会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关标准
GB/T 27981-2011 社会治理术语
GB/T 27982-2011 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GB/T 27983-2011 社会治理信息化
GB/T 27984-2011 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体系
GB/T 27985-2011 社会治理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