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是指在城市公共建筑中设置的用于防护人民群众和重要设施的防空、防毒、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和设备。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规划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公共建筑的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结构等因素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分类确定相应的功能和防护措施。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 布置应合理,能够覆盖建筑物内的所有区域,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布置应方便,能够方便地进出和使用,保证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布置应美观,能够与建筑物的整体风格和环境相协调,不影响城市形象和景观。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的建筑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筑结构应牢固,能够承受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2. 建筑结构应合理,能够满足人防工程的功能和布置要求。
3. 建筑结构应安全,能够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的防护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防护措施应全面,能够防护空袭、毒气、火灾、盗窃、爆炸等威胁。
2. 防护措施应有效,能够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防护措施应科学,能够根据不同的威胁采取相应的措施。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的通风、照明、消防、电气、给排水、通信、监控、应急疏散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相关标准
1.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GB 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 GB 50068-2001 建筑物室内环境设计标准
4. GB 50087-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5. GB 50160-2018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