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93-2018
警务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05-10 实施时间:2018-06-10


警务效能监察是公安机关对警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一种方式,是保障公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警务效能监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公安部制定了《警务效能监察工作规范》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监察原则等。

2. 监察组织:包括监察机构的设置、职责、人员配备等。

3. 监察程序:包括监察计划的制定、监察对象的确定、监察方式的选择、监察程序的实施等。

4. 监察内容:包括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执法规范性、案件办理质量、警务设施管理等。

5. 监察结果:包括监察报告的编制、监察结果的反馈、监察结果的应用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警务效能监察工作,提高监察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公安机关的改革和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3190-2016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