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558-2019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处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02-28 实施时间:2019-03-30


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问题,而焚烧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是一种固体废弃物,需要进行处理。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处理技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处理技术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

2. 规定
2.1 熔融处理技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2.3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2.4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能。
2.5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2.6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操作性能。
2.7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

3. 试验方法
3.1 熔融处理设备的试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熔融处理设备的试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3.3 熔融处理设备的试验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4. 检验规则和标志
4.1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熔融处理设备应当具有相应的检验标志。
4.3 熔融处理设备的检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5. 包装、运输、贮存
5.1 熔融处理设备的包装、运输、贮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2 熔融处理设备的包装、运输、贮存应当具有相应的标志。

相关标准:
- GB 16889-201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18484-201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控制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 GB 18597-2017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要求
-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 GB 50067-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