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514.8-2019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规范 第8部分:运维服务
发布时间:2019-01-12 实施时间:2019-01-30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政府需要建设一个安全、稳定、高效的电子政务外网。而运维服务则是保证电子政务外网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标准旨在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维服务的基本要求,以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的运维服务水平,保障电子政务外网的正常运行。

1. 运维服务的组织管理
1.1 运维服务应当由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运维团队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1.2 运维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运维服务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
1.3 运维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策略、安全措施、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1.4 运维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2. 运维服务的技术要求
2.1 运维服务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电子政务外网的技术架构、系统功能、运行状态等方面的内容。
2.2 运维服务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工具和设备,能够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监控、维护、故障排除等操作。
2.3 运维服务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能够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防护、备份恢复、性能优化等操作。
2.4 运维服务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和问题,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3. 运维服务的安全要求
3.1 运维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策略、安全措施、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3.2 运维服务应当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3.3 运维服务应当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监控和日志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3.4 运维服务应当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备份和恢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 运维服务的监督检查
4.1 运维服务应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运维服务的情况和问题。
4.2 运维服务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3 运维服务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提高运维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
GB/T 2224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方法
GB/T 22241-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GB/T 22242-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报告审核规范
GB/T 22243-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报告审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