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61-2019
冷鲜鸭肉生制品加工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9-12-04 实施时间:2019-12-25


冷鲜鸭肉生制品是指经过加工处理后,未经热处理的鸭肉制品,如鸭肉香肠、鸭肉火腿等。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个环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1. 原料的选择
生产冷鲜鸭肉生制品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原料的选择应当考虑到其品质、卫生状况、营养成分等因素。

2. 加工工艺
生产冷鲜鸭肉生制品的加工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加工工艺应当包括原料的处理、混合、填充、熟化、包装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严格控制。

3. 质量控制
生产冷鲜鸭肉生制品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的检验、生产过程的监控、成品的检验等环节。对于不合格的原料和成品应当及时处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包装和储存
生产冷鲜鸭肉生制品的成品应当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成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 安全要求
生产冷鲜鸭肉生制品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产品的卫生和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中毒等问题的发生。

相关标准:
GB 2730-2015 鸭肉
GB 2731-2015 鸭肉制品
GB 2732-2015 鸭肉香肠
GB 2733-2015 鸭肉火腿
GB 2734-2015 鸭肉腊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