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76-2019
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04 实施时间:2019-12-25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车辆管理条例》、《窗口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三、基本要求
1. 窗口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申请人提供准确、及时、规范的服务。
2. 窗口服务场所应保持整洁、明亮、安全,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窗口服务应遵循“便民、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4. 窗口服务应注重信息安全和保密,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服务流程
1. 申请人到达车辆管理所窗口,向窗口服务人员提出申请。
2. 窗口服务人员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内容。
3. 窗口服务人员根据申请内容,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和指导。
4. 申请人按照窗口服务人员的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
5. 窗口服务人员审核申请表格和材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充或修改。
6. 窗口服务人员收取相关费用,开具相关证明和票据。
7. 窗口服务人员将申请表格和材料归档,并告知申请人相关办理结果和领取方式。

五、服务质量控制
1. 窗口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和标准,为申请人提供准确、及时、规范的服务。
2. 窗口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申请人的等待时间。
3. 窗口服务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服务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4. 窗口服务场所应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以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5. 窗口服务场所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申请人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相关标准
- DB32/T 3675-2019 车辆管理所窗口服务指南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50378-2019 窗口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