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40-2020
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0-02-06 实施时间:2020-03-01
定点医药机构是指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其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DB32/T 3740-2020《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进销存”监管的基本要求: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退库、报废等环节的监管要求,以及药品库房的管理要求。
2.药品“进销存”监管的组织管理:包括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配备、培训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3.药品“进销存”监管的技术要求:包括药品“进销存”监管系统的建设、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药品“进销存”监管的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工作,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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