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01-2019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03 实施时间:2019-12-10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城市社会治安、保障市民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本标准。

一、组织机构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应当按照职能分设多个部门,包括综合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环保执法部门、市容市貌执法部门等。各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人员编制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包括队员、中队长、大队长、副队长等职务。人员编制应当合理,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

三、培训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应当包括政策法规、执法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应当定期进行,确保队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

四、考核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考核应当包括综合考核和专业考核两个方面。综合考核应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专业考核应当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

五、奖惩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奖惩应当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进行。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的队员应当给予惩处。

六、装备配备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装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队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工作制度应当包括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记录、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工作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相关标准
- GB/T 27987-2011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
- GB/T 27988-2011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规范
- GB/T 27989-2011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考核规范
- GB/T 27990-2011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奖惩规范
- GB/T 27991-2011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装备配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