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视频监控、报警、门禁等技术手段,对用电场所进行安全监控和管理的系统。
1.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等特点。
1.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应当根据用电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满足用电场所的安全管理需要。
1.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二、设计要求
2.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根据用电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包括用电场所的用途、面积、人员流量、安全隐患等因素。
2.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等因素。
2.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包括视频监控、报警、门禁等功能,满足用电场所的安全管理需要。
2.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系统的扩展性和升级性,以适应用电场所的发展需要。
三、安装要求
3.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3.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
3.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保证系统的电气安全和防雷防静电措施。
3.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保证系统的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
四、调试要求
4.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4.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
4.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当保证系统的视频图像清晰、报警准确、门禁灵敏等性能。
4.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当保证系统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五、运行要求
5.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5.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
5.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保证系统的视频图像清晰、报警准确、门禁灵敏等性能。
5.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保证系统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六、维护要求
6.1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2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6.3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和可维护性。
6.4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6.5 用电场所智慧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保证系统的电气安全和防雷防静电措施。
相关标准
GB/T 28181-2016 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B/T 50348-2018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67-2019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68-2018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