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2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发布时间:2020-07-29 实施时间:2020-08-29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全球爆发,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之一。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DB32/T 3761.23-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3部分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防疫措施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场所的管理要求
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应制定相应的防疫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工作场所的消毒和通风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2.工作人员的防护要求
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应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勤洗手、勤消毒,避免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等。

3.患者的管理要求
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应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做好患者的筛查和登记工作,避免患者交叉感染。同时,应加强对患者的隔离和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设备的管理要求
放射诊断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同时,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对患者和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5.应急处置要求
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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