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3/T 1003-2019
低收入农户识别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30 实施时间:2019-09-30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低收入农户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需要对低收入农户进行识别。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低收入农户的识别而制定的。
一、识别方法
低收入农户的识别方法主要包括两种:自愿申请和政府认定。自愿申请是指低收入农户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政府认定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对农户进行认定。
二、识别标准
低收入农户的识别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收入标准和生活条件标准。收入标准是指农户的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生活条件标准是指农户的住房、饮水、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不符合当地的标准。
三、识别程序
低收入农户的识别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政府部门或农户自愿申请;
2. 政府部门对农户进行初步审核;
3. 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现场核查;
4. 政府部门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核;
5. 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认定。
四、识别结果的使用
低收入农户的识别结果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低收入农户享受相关政策和扶持;
2. 低收入农户参加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
3. 低收入农户参加相关扶贫项目和计划。
相关标准
- GB/T 15601-2018 农村低保家庭认定标准和程序
- GB/T 15602-2018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
- GB/T 15603-2018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
- GB/T 15604-2018 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供养对象信息管理规范
- GB/T 15605-2018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信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