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中村党组织的运行规范。
1.2 村党组织是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
1.3 村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力和凝聚力,为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村党组织的组织机构
2.1 村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2.2 村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员大会、党委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党的工作有序开展。
2.3 村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
三、村党组织的工作内容
3.1 村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党的基本建设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
3.2 村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3 村党组织应当加强与村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等组织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为农村社区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村党组织的工作要求
4.1 村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的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力和凝聚力,为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4.2 村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3 村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关标准
GB/T 28800-2012 农村社区治理工作规范
GB/T 28801-2012 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
GB/T 28802-2012 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组织机构规范
GB/T 28803-2012 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内容规范
GB/T 28804-2012 农村社区治理工作要求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