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T 1009-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11-10 实施时间:2020-12-10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的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
二、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请
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在使用前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备案审核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
(三)备案结果公示
备案审核通过后,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示备案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备案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备案申请表;
(二)办公用房的权属证明文件;
(三)办公用房的使用证明文件;
(四)办公用房的建筑图纸和规划许可证;
(五)办公用房的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备案审核
备案审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办公用房的权属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二)办公用房的使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三)办公用房的建筑图纸和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定;
(四)办公用房的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五、备案结果公示
备案结果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备案单位名称;
(二)备案办公用房地址;
(三)备案结果。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01-2017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