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是指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以便于客户、政府和社会公众了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和服务质量,从而选择合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服务规范是为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服务的实施,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评价指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指标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信用记录等方面。
3. 评价方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方法包括自评、第三方评价、社会评价等方式。
4. 评价结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5. 评价周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周期应当根据评价对象的规模、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6. 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评价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
7. 评价费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费用应当合理、公开、透明,评价机构应当在评价前与评价对象协商确定评价费用。
8. 评价结果的应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结果应当为客户、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7923-201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GB/T 27924-201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价标准
GB/T 27925-201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流程评价标准
GB/T 27926-201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效果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