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河长单位和相关单位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河长公示牌的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河长公示牌
河长公示牌是指在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的标识牌,用于公示河流管理的基本情况、河长单位联系方式、河流保护和治理情况等信息。
2.2 设计
河长公示牌的设计是指根据河流管理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公示牌的内容、形式、尺寸、颜色等要素的过程。
2.3 制作
河长公示牌的制作是指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合适的材料和工艺,制作出符合规定要求的河长公示牌的过程。
2.4 安装
河长公示牌的安装是指将制作好的河长公示牌按照规定的位置、高度、角度等要求,安装在指定的地点的过程。
2.5 维护
河长公示牌的维护是指对已安装的河长公示牌进行定期检查、清洗、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公示牌的完好和可读性。
三、设计要求
3.1 内容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1)河流名称、河流长度、流域面积、河流级别等基本情况;
(2)河长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职责等信息;
(3)河流保护和治理情况、成果等信息;
(4)禁止倾倒垃圾、污染河流等警示信息。
3.2 形式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矩形或正方形的形式;
(2)采用明显的颜色和字体,易于识别和阅读;
(3)公示牌应具有防水、防晒、耐腐蚀等性能;
(4)公示牌应具有一定的美观性和艺术性。
3.3 尺寸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
(1)矩形公示牌的长宽比应为3:2或4:3;
(2)正方形公示牌的边长应为60cm或80cm;
(3)公示牌的字体大小应根据公示牌的尺寸和安装位置确定。
四、制作要求
4.1 材料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示牌底板应采用防水、防晒、耐腐蚀的材料;
(2)公示牌字体应采用耐候、耐褪色的材料;
(3)公示牌边框应采用防腐蚀、耐磨损的材料。
4.2 工艺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示牌的字体应清晰、平整、无毛刺;
(2)公示牌的底板应平整、无裂缝、无变形;
(3)公示牌的边框应牢固、无松动、无变形。
五、安装要求
5.1 位置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示牌应设置在河流管理范围内的显著位置;
(2)公示牌应设置在易于公众观看的位置;
(3)公示牌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位置。
5.2 高度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示牌底部距离地面高度应为1.5m-2.5m;
(2)公示牌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应为2.5m-3.5m。
5.3 角度要求
河长公示牌的角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示牌应与地面垂直或倾斜10度以内;
(2)公示牌应与公路或人行道平行或倾斜10度以内。
六、维护要求
6.1 定期检查
河长公示牌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清洗维护
河长公示牌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可读性。
6.3 维修更换
河长公示牌出现损坏或老化等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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