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14 实施时间:2021-08-01


制药工业是一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其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药工业必须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DB32/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该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对于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污染物,都有明确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不同药品生产工艺的排放限值,以及不同药品包装、储存环节的排放限值。这些排放限值的制定,既考虑了环境保护的需要,也考虑了制药工业的生产实际情况。

除了排放限值,该标准还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制药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对废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这些监测数据将作为制药企业是否符合排放标准的重要依据。

为了实现排放限值的要求,该标准还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技术。制药企业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放控制设备,如脱硝、脱硫、除尘等设备,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等要求,以确保排放控制设备的有效运行。

总之,DB32/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制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制药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 制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GB 37823-2019 制药工业废气治理技术规范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