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19-2021
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6-11 实施时间:2021-06-18
社会治安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社区的重要指标之一,而综合治理是提高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各级政府都建立了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该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这些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心的建设要求:包括中心的位置、建筑面积、功能布局、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2.中心的管理要求:包括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3.中心的工作要求:包括中心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4.中心的评估要求:包括中心的评估标准、评估周期、评估结果等方面的要求。
5.中心的监督要求:包括中心的监督机制、监督方式、监督结果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7974-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GB/T 27975-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方法
GB/T 27976-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结果报告编制规范
GB/T 27977-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结果使用规范
GB/T 27978-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价结果公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