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这些孩子的基本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各地纷纷建设“关爱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和帮助。为了规范“关爱之家”的建设和运营,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权益,国家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运营规范》(DB3206/T 1011-2021)。
本标准规定了“关爱之家”的建设和运营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建设要求:关爱之家应当建设在安全、卫生、通风、采光良好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床铺、桌椅、书籍、玩具等。
2. 运营要求:关爱之家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保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得到充分关注和照顾。同时,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人员要求:关爱之家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心理咨询、教育教学、医疗护理等。
4. 安全要求:关爱之家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 监督要求:关爱之家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关爱之家”的建设和运营,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加强“关爱之家”的建设和运营,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更好的关爱和帮助。
相关标准
GB/T 22794-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22795-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22796-2008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要求
GB/T 22797-2008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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