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024-2020
优化营商环境 标准体系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25 实施时间:2020-12-2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为了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外汇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 标准体系要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准体系的基本要求:明确标准体系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标准体系的组成和要求等基本要求。
2.标准体系的组成:包括标准体系的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等四个方面。
3.标准体系的要求:包括标准体系的建设、实施、监督和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4.标准体系的评价:包括标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948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