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017-202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9 实施时间:2021-12-20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有效手段。为了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DB3206/T 1017-202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责任主体等。

2. 城市市容责任管理:包括城市市容环境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管理。

3. 环境卫生责任管理:包括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管理。

4. 监督管理:包括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监督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5. 法律责任:包括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该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同时,该标准还要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共同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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