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015-2021
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22 实施时间:2021-11-28


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是指法院的六个专业部门和四个职能部门,即审判、执行、检察、司法警察、文书、调研、行政、财务、后勤和信息技术。这些部门是法院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了DB3206/T 1015-2021《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设计要求:包括建筑面积、功能布局、通风、采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于无障碍设施、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2. 施工验收要求: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于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3. 使用管理要求: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于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的各个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68-2018 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