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施用的技术要求、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施用前后的管理等内容。
二、术语和定义
2.1 规模猪场沼液:指规模猪场通过沼气池处理后的液态废弃物。
2.2 水稻田:指用于种植水稻的土地。
2.3 施用量:指规模猪场沼液在单位面积上的施用量。
2.4 施用时间:指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的施用时间。
2.5 施用方法:指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的施用方法。
2.6 施用前后管理:指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施用前后的管理措施。
三、技术要求
3.1 施用量
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的施用量应根据水稻生长期、土壤肥力、沼液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每亩1500立方米。
3.2 施用时间
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的施用时间应在水稻生长期内进行,一般在水稻拔节期至灌浆期之间进行。
3.3 施用方法
规模猪场沼液在水稻田上的施用方法应采用均匀施用的原则,避免出现过量或不足的情况。施用前应将沼液充分搅拌均匀,避免出现沉淀物或浮渣。
3.4 施用前后管理
3.4.1 施用前应对水稻田进行充分的清理和平整,避免出现积水或积肥现象。
3.4.2 施用后应及时进行覆盖或深耕,避免沼液挥发和流失,同时也有利于沼液的渗透和吸收。
3.4.3 施用后应注意观察水稻生长情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四、安全要求
4.1 施用前应对沼液进行充分的发酵和处理,避免出现有害物质和病原体的存在。
4.2 施用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出现沼液泼溅和人员中毒等情况。
4.3 施用后应注意清洗施肥器具和人员防护,避免沼液对人体和环境的污染。
五、质量控制
5.1 沼液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2 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等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
5.3 施用前后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相关标准
- GB/T 23457-2009 水稻施肥技术规程
- GB/T 23458-2009 水稻施肥肥料分类
- GB/T 23459-2009 水稻施肥施肥量计算方法
- GB/T 23460-2009 水稻施肥施肥时间
- GB/T 23461-2009 水稻施肥施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