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021-2021
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29 实施时间:2022-01-10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基本要求
1.1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1.2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3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服务内容
2.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洗浴、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2.2 心理疏导: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服务。
2.3 健康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等服务。
2.4 文化娱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活动、社交交流等服务。
2.5 安全保障: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安全防范等服务。

三、服务流程
3.1 服务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咨询、服务介绍、服务评估等服务。
3.2 服务签约: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事项。
3.3 服务实施: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
3.4 服务评估:定期对老年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服务标准。

四、服务标准
4.1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服务的安全、有效、及时、满意。
4.2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
4.3 服务环境:服务场所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舒适的要求,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4 服务设施: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服务的安全、便利、舒适。
4.5 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应当合理、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附加费用。

五、服务质量控制
5.1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5.2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质量问题。
5.3 “长者驿家”养老服务应当建立老年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投诉和意见。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GB/T 32277-2015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32278-2015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标准
GB/T 32279-2015 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