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44-2021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9 实施时间:2022-01-09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信用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也是社会信用信息服务的重要平台。为了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本标准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一、基本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保证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应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的保护,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职责和权限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四、工作流程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工作流程,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技术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具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安全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的保护,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安全要求,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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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276-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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