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25-2021
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22 实施时间:2021-12-27
政务服务是政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种行政管理服务,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服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向便民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制定了DB3205/T 1025-2021 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市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区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镇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多渠道、全覆盖;区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政务服务网点等服务机构,提供便民、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镇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政务服务站、政务服务点等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的政务服务;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政务服务点、政务服务站等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的政务服务。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33381-2016 政务服务热线服务规范
GB/T 33382-2016 政务服务网站建设规范
GB/T 33383-2016 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范
GB/T 33384-2016 政务服务站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