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数量不断增加,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正常运转,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人员等。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 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3. 物业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4.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保护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公共财产和环境,保障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正常运转。
二、服务内容
1.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日常维护保洁、绿化养护、安全巡查等服务。
2.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保障等服务。
3.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应急处理等服务。
4.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物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服务标准
1.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服务标准。
2.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
四、服务流程
1.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制定服务流程。
2.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流程,提供服务。
五、服务质量控制
1.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2.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提供服务。
六、服务评价
1.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应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的考核依据。
2.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服务质量改进的依据。
七、监督管理
1. 党政机关办公楼(区)应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应接受党政机关办公楼(区)的监督管理,配合检查和调查。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建筑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50379-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GB/T 50380-2019 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
GB/T 50381-2019 建筑物业服务人员职业素质要求
GB/T 50382-2019 建筑物业服务人员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