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二、术语和定义
2.1 志愿者:自愿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
2.2 机关:指国家机关、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2.3 疫情防控:指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等工作。
2.4 服务对象:指需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的个人、家庭、社区、单位等。
2.5 服务内容: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
2.6 服务流程: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2.7 服务保障:指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提供的安全保障、物资保障、保险保障等。
2.8 服务管理: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进行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等管理活动。
三、基本要求
3.1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3.2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3 志愿者应遵守机关的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机关的工作安排和指挥。
3.4 志愿者应保守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信息。
3.5 志愿者应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中途停止服务。
3.6 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服务内容
4.1 宣传教育: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4.2 疫情排查:协助机关进行疫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4.3 物资保障:协助机关进行物资采购、分发和管理。
4.4 心理疏导: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4.5 其他服务:根据机关的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五、服务流程
5.1 服务准备:志愿者应在机关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服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培训、装备配备、任务分配等。
5.2 服务实施:志愿者应按照机关的工作安排和指挥,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
5.3 服务总结:志愿者应在服务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服务保障
6.1 安全保障:机关应为志愿者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6.2 物资保障:机关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包括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6.3 保险保障:机关应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和责任保险。
七、服务管理
7.1 组织协调:机关应建立健全的组织协调机制,统一安排和管理志愿者服务工作。
7.2 监督评估:机关应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27922-2011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