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4438-202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28 实施时间:2023-03-28


印刷工业是一种重要的制造业,但同时也是一种大气污染源。印刷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DB32/ 4438-202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排放气体中不超过50毫克,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排放气体中不超过150毫克,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排放气体中不超过30毫克。同时,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印刷工艺的排放限值,以及特定情况下的排放限值。

标准还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监测结果应当真实可靠,监测数据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标准还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技术。排放控制技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当采用先进、可靠、经济、适用的技术。排放控制技术应当能够保证排放限值的达标排放,并且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相关标准
GB 16297-1996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
GB 31572-2015 印刷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
GB 31573-2015 印刷工业颗粒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
GB 3785-20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