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261-2001
商业分级设置规范
发布时间:2001-08-01 实施时间:2001-09-01
商业娱乐产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这些产品中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如暴力、色情、恐怖等。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应运而生。
商业分级设置规范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于2001年发布实施。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商业娱乐产品的分级标准:商业娱乐产品分为适宜全年龄观看、6岁以上观看、12岁以上观看、16岁以上观看和18岁以上观看五个级别。每个级别对应的内容和场景都有明确的规定。
2. 分级标准的制定原则:分级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社会文化背景。
3. 分级标准的执行:商业娱乐产品的分级应由制作单位或发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同时应在产品的宣传、广告、包装等方面明确标注分级信息。
商业分级设置规范的实施,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商业娱乐产品的制作和发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商业娱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20065-2006 电影分级制度
- GB/T 24081-2009 电视剧分级制度
- GB/T 28073-2011 游戏分级制度
- GB/T 15629-2008 音像制品分级制度
- GB/T 28281-2012 网络游戏分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