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415-2008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8-10-22 实施时间:2009-03-15
城市道路人行道是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行人提供了安全、便利的通行条件。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和便利,必须对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进行规范的设置。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的设置而制定的。
1. 人行道的宽度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行人流量、行人通行方式、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城市次干道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2米,城市支路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5米。
2. 人行道的坡度
人行道的坡度应符合行人的行走习惯和安全要求。一般来说,人行道的纵坡不应大于4%,横坡不应大于2%。
3. 人行道的材料
人行道的材料应具有防滑、耐磨、耐久等特点。一般来说,人行道的材料可以选用水泥、沥青、石材、砖等材料。
4. 人行道的标线
人行道的标线应根据行人通行方式和周边环境进行设置。一般来说,人行道的标线应设置在人行道的边缘,标线颜色应为白色。
5. 人行道的设施
人行道的设施应根据行人通行需求进行设置。一般来说,人行道的设施包括路灯、垃圾桶、公共座椅、自行车停车架等。
相关标准
GB 50201-2017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7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203-2017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0204-2017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
GB 50205-2017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