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13-200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3部分: 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
发布时间:2008-12-31 实施时间:2009-06-01


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是枪支弹药的重要环节,其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为了保障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的安全,DB31/ 329.13-2008规定了以下要求:

1.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

2.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对枪支弹药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枪支弹药被盗窃、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3.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安装防盗门、安装监控设备等,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枪支弹药存放区域。

4.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如安装报警设备、安装防火设备等,防止枪支弹药被盗窃、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5.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应对,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枪支弹药的安全。

7.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8.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枪支弹药的生产、经销、存放、射击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000-2018 风险管理-原则与指南
GB/T 31965-2015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