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城镇燃气泄漏并发出警报的安全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产品分类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分为两类:A类和B类。A类报警器适用于家庭、公共场所和商业场所等,B类报警器适用于工业场所。
2.产品要求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灵敏度:能够检测到燃气泄漏的最小浓度;
(2)响应时间:在检测到燃气泄漏后,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警报;
(3)稳定性: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的稳定性;
(4)可靠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保证正常工作;
(5)环境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
(6)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
3.试验方法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应进行以下试验:
(1)灵敏度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燃气泄漏的最小浓度;
(2)响应时间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燃气泄漏后发出警报的时间;
(3)稳定性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的稳定性;
(4)可靠性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正常工作的可靠性;
(5)环境适应性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能力;
(6)安全性试验:在规定条件下,检测对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性。
4.检验规则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应进行以下检验:
(1)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电气性能检验:检查电气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机械性能检验:检查机械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环境适应性检验:检查环境适应性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性检验:检查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应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2)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生产日期、批号;
(4)使用说明书。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城镇燃气泄漏报警器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防酸碱等,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相关标准
GB 12350-2009 城镇燃气供应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城镇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9580-2004 城镇燃气管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17917-2011 城镇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