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护城镇下水道的水质,维护环境健康,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了DB31/ 425-200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磷和总氮
总磷和总氮是污水中的重要污染物之一,它们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起水体蓝藻等有害生物的大量繁殖。DB31/ 425-2009标准规定,污水排放中总磷和总氮的浓度应分别不超过15mg/L和60mg/L。
2. 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是反映污水中有机物含量的指标。DB31/ 425-2009标准规定,污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的浓度应分别不超过150mg/L和300mg/L。
3. 悬浮物和油脂
悬浮物和油脂是污水中的固体污染物,它们会影响水体的透明度和水质。DB31/ 425-2009标准规定,污水排放中悬浮物和油脂的浓度应分别不超过100mg/L和10mg/L。
4. PH值
PH值是反映污水酸碱度的指标。DB31/ 425-2009标准规定,污水排放的PH值应在6.0-9.0之间。
5. 其他指标
DB31/ 425-2009标准还规定了污水排放中其他指标的限值,包括铜、铅、锌、镉、汞、氰化物、氨氮等。
以上是DB31/ 425-200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减少污水对城镇下水道的污染,保护水环境,维护人类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 GB 3097-1997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控制标准
3.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 GB 5084-199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质量标准
5. GB 18918-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