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447-2009
食品零售业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09-05-27 实施时间:2009-10-01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零售业是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规范食品零售业的卫生管理,DB31/ 447-2009 食品零售业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卫生要求:食品零售业的经营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污水,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应定期清洗、消毒。

2. 设施设备要求:食品零售业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如货架、冷柜、收银台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通风、无积水。

3. 食品储存要求:食品零售业的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应分类储存、分区分层、分别标识,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

4. 食品加工要求:食品零售业的食品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设备、工具,加工过程中应注意卫生,避免污染。

5. 食品销售要求:食品零售业的食品销售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应定期清洗、消毒销售区域,保持食品的新鲜、卫生,避免过期食品的销售。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食品零售业的员工应具备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应定期进行卫生培训,保证员工的卫生素质。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2部分:肉、禽肉及其制品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3部分:水产品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4部分:乳及乳制品
GB 478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5部分:蛋及蛋制品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检验 第10部分:糕点、面包及其它烘焙食品